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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儒家重視人性,報讎符合人性,因此儒家思想一貫是支持報讎的。倘若有父母之讎、兄弟之讎,當事人卻瀟瀟灑灑不屑一顧,反而被唾棄為非人。
但是,儒家重視人性之餘,也重視情感的節制與社會秩序的維持,因此會設置「法」來調解這種紛爭,因此也發展出「辟地」的方法,就是過失傷人致死者,可以用遠走他鄉的方法,避免仇人相見而被報復。
到宋代經學家的討論,又更加深刻,因為考量到先秦以及秦漢時期,人口流動較少,官民相習、人口結構相對穩固,因此復讎行為往往單純沒有爭議。但是唐宋以來人口各地流動頻繁,人際關係日漸複雜,允許復讎的話,容易被有心人士做為藉口,利用為蓄意殺人的推託之詞。因此對於復讎的行為比較有明確的規範。 ..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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