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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[太誇張!判決書猶如黃色小說 性愛過程全披露被轟鹹濕][NOWnews][2012-09-06]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darksause    時間: 2012-9-6 11:36 AM     標題: [太誇張!判決書猶如黃色小說 性愛過程全披露被轟鹹濕][NOWnews][2012-09-06]

NOWnews – 2012年9月6日 上午7:52
社會中心/屏東報導

「女子全身滾燙…XX非常濕潤…」這不是情色小說的情節,而是法院判決書的內容!日前屏東地院審理一起美容師遭醫師性侵的案件,法官在寫判決書內容時,將內容描述猶如情色小說一般,不但將性侵寫成像是「兩情相悅」的性愛過程,甚至還用多達1500字鉅細靡遺的寫在判決書內,引發法界的高度關注。

這起判決書內容鹹濕到猶如黃色小說的誇張案例,發生在屏東地院。日前一名某知名美容中心的鄭姓醫師兼院長,被指控涉嫌性侵一名女美容師,美容師提告求償。屏東地院一審判決美容師敗訴,被害人不服再提上訴,高雄高分院審理後卻案情大逆轉,認為鄭男辯稱是「合意性交」不予採信,改判鄭男需賠償美容師60萬撫慰金。

案情出現如此大逆轉,是因為屏東地院一審的判決書內容,寫得太過鹹濕、煽情,猶如情色小說一般的情節,完全不像是性侵的結果。其中判決書內容寫到,鄭男替被害人按摩臀部、相互撫摸私處、XX非常濕潤等;甚至還寫到2人因穿內褲「辦事」覺得不舒服,乾脆脫掉來做、親吻乳頭,她就顫抖一下,接著內褲就濕了等內容,判決書將性愛過程寫得十分鉅細靡遺,法官而認定兩人是「合意性交」,判決鄭男勝訴。

面對判決書詳細描繪性愛過程,撰寫這起判決書內容的蔡姓法官表示,並非他憑空想像,而是根據雙方描述撰寫而不會失真。原本屏東地院一審判決女美容師敗訴,她不服再提上訴;高雄高分院審理後,認為鄭男涉嫌強制性交,而非一審認定的「合意性交」,因此改判3年6個月徒刑,最高法院去年駁回上訴定讞,目前鄭男也已入監服刑。



寫那本判決書的法官,退休後去當情色小說家好像也有賺頭
不過會寫那麼清楚,感覺虛假成份很多吧...還是那法官的「經驗」也很豐富?

作者: yoyo0273    時間: 2012-9-6 11:57 AM

退休生活改寫情色小說好了肯定會比法官好賺呀......國家養到死還可以額外賺一筆意外之財
作者: so7736421    時間: 2012-9-6 01:01 PM

為什麼這些新聞記者不把法官的名字寫出來呢
作者: 特梅特    時間: 2012-9-6 01:09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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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fuchi0084    時間: 2012-9-6 01:26 PM

即使是依照雙方描述而不會失真..
但判決書寫得這樣鉅細靡遺..
對被害者不會造成二度傷害嗎?

作者: janginfu    時間: 2012-9-6 01:45 PM

會不會是王聖人的入門弟子啊,這麼勇啊!!鉅細靡遺的,描述性愛過程,
作者: carance    時間: 2012-9-6 01:58 PM

這法官有在練習寫小說喔!
退休後又多一項收入了~
作者: rom2005    時間: 2012-9-6 02:02 PM

這位大人在審案時,該不會忘記關電腦,而且還正放著文藝愛情片,趕緊回到現實吧!!
雖然沒有看到全文,但是樓主的描述,已經有相當的暗示了!!!
作者: feeling946    時間: 2012-9-6 02:03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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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ohya999    時間: 2012-9-6 02:18 PM

這種東西應該可以帶過吧!這樣子寫實在太不厚道
作者: 一安藤正樹一    時間: 2012-9-6 02:40 PM

............寫得太生動的關係吧~~因為判決書不寫詳細也會被人罵TT
作者: luckykam128    時間: 2012-9-6 04:07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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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s7954242    時間: 2012-9-6 05:43 PM

可能他平常有在兼差 寫小說..

所以不知不覺就犯了另一個職業病吧= =
作者: easachang    時間: 2012-9-6 05:51 PM

情色法官這稱謂很符合吧
是否有兼職當小說家還是習慣看情色小說
寫的真是詳細耶
作者: casper97    時間: 2012-9-6 06:05 PM

這法官搞不好副業就是專門寫情色小說的,
才會有如此高深的功力。
作者: jeff78    時間: 2012-9-6 06:44 PM

這應該是為退休生活做準備啦
在日本情色小說也是一門工作呀
作者: 610053    時間: 2012-9-6 06:44 PM

一樣都是色狼而惺惺相惜,所以那位法官才不判決有罪吧,真可笑
作者: CMYK7913825    時間: 2012-9-6 06:51 PM

或許法官這職業只是兼職而已.
其實本身真的是一位小說家.
而且過程寫得清楚總比寫得沒有重點來的好吧.
作者: kpront    時間: 2012-9-6 06:58 PM

我看八成收了紅包,亂寫一通,應該請他去罰寫那本判決書,抄個一千遍,看他還會不會這麼恐龍。
作者: right    時間: 2012-9-6 07:49 PM

寫成這樣好像太over了,法官本身可能會構成性騷擾的罪名喔...
作者: ysl631    時間: 2012-9-6 08:16 PM

easachang 發表於 2012-9-6 05:51 PM
情色法官這稱謂很符合吧
是否有兼職當小說家還是習慣看情色小說
寫的真是詳細耶 ...

可能在培養第二專長 或真的潛意識想的都是這些 剛好這案套的上
作者: 白蓮梵天    時間: 2012-9-6 08:38 PM

網路上正好缺這種高手中的高手
可以退休後來造福廣大的網民喔
作者: 藤田五郎    時間: 2012-9-6 08:38 PM

那個法官在出版社兼差嗎?
怎麼把正當工作跟副業搞混在一起
作者: rabe    時間: 2012-9-6 08:51 PM

他不是說照他們的敘述寫的?

可能加上他自己本身有在看小說

才會寫成這樣吧...他算是找到另類的專長了xd
作者: Hcipc2    時間: 2012-9-7 12:58 AM

真是太離譜了,那位寫色情判決書的法官,可以改行去做寫色情小說的作者了.只是記得以後書中的男女主角要改名.
作者: 阿克克    時間: 2012-9-7 01:44 AM

這篇新聞讓我想到了周星馳的威龍闖天關阿

筆是一支支不是一條條

XX到天亮
作者: CASHCANDY    時間: 2012-9-7 01:59 AM

可能他也常在EZ發一些強姦文學
多找找也許就會有他的文章
作者: len1911    時間: 2012-9-7 02:27 AM

這些天龍法官都這樣辦事,難怪警員可以不經當事人家屬同意變更車禍現場圖,工作職責說說就算,騙騙良善的老百姓,私底下忘記自己的使命與良心,這些是跟總統學嗎?
作者: hyqoo    時間: 2012-9-7 02:48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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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seli0279    時間: 2012-9-7 04:50 AM

法官生活太無趣
練習一下作文
退休後不會太無聊
作者: f29661823    時間: 2012-9-7 08:07 AM

現在台灣的法官 都是職業的色情小說寫手嗎=.=?
不然怎麼寫得如此精彩阿.................=.=?

作者: dependhung    時間: 2012-9-7 08:46 AM

這位也是稀有品種
看不出來寫情色小說還不錯
感謝板大分享!
作者: tarcotarco    時間: 2012-9-7 09:07 AM

台灣人真悲哀...有個無能的政府, 又有品質良莠不齊的法官....
作者: ken1210    時間: 2012-9-7 09:12 AM

現在多練習練習,退休後可以在家寫性愛小說,也是一個不錯的安排。但請這位法官不要來案子來練習,這要是會傷人害己的,小心現世報啊。
作者: 4457ab    時間: 2012-9-7 09:23 AM

他可以用情色法官作家的身分出道
專門以性犯罪審理為題材,應該有不錯的可看性
作者: 51168    時間: 2012-9-7 03:37 PM

整麼現在的法官有那麼多恐龍的爸爸???
還....顫抖一下,接著內褲就濕了.......
真是腦殘無藥醫......
作者: jackmanx2    時間: 2012-9-8 05:45 PM

沒想到恐龍還有淫賤的,看來平常也是穿著女性內衣褲上班的吧,搞不好公事包裡頭全都是保險套跟自慰棒
作者: osmile    時間: 2012-9-8 07:34 PM

判決書咩
巨細靡遺是重點
不過  搞不好會被當成成人小說
那就搞笑了
作者: david834520    時間: 2012-9-8 10:07 PM

老實說我覺得這法官很有才XD
作者: robin0803    時間: 2012-9-9 07:09 AM

那位法官可以去寫色情小說了 以後退休不怕沒工作啦 真的很誇張耶 寫的那麼入骨是要給誰看阿
還是寫給自己爽的
作者: kutochen    時間: 2012-9-9 07:22 AM

這位法官大人小說看太多了吧, 還是說想發展第二專長?
作者: kiraice    時間: 2012-9-9 07:38 AM

本帖最後由 kiraice 於 2012-9-9 07:51 AM 編輯

真有這種事情?
我一定要找來看看
太有意思了這個
話說判決書內能這樣寫難道是法院認證的 "真相"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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找到了,可是紀錄上寫的是 "被告本人於100 年2 月22日到庭陳稱"
那是被告人的證詞吧
感覺有點被新聞誤導了

"面對判決書詳細描繪性愛過程,撰寫這起判決書內容的蔡姓法官表示,並非他憑空想像,而是根據雙方描述撰寫而不會失真。"

(為啥又放在後面不是一眼就能看到xD

作者: m251314    時間: 2012-9-9 10:49 AM

是不是平常小說看多了,還是參考哪篇故事,可以推薦一下喔!
作者: 496531756    時間: 2012-9-9 12:54 PM

這些形容詞不適合出現在判決書吧
寫出這些文字的人平常應該看很多這類的書吧
作者: sam000032    時間: 2012-9-9 01:12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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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Royalty    時間: 2012-9-11 05:22 PM

只准州官寫A書 不準老師拍照
作者: jacky141709    時間: 2012-9-13 01:34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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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qqq770926    時間: 2012-9-18 10:17 AM

寫判決書的的那位因該非常喜歡看小說吧!
太誇張了~因為她的描述差點就讓惡狼逃過一劫= =
作者: giveusongyy    時間: 2012-9-18 11:14 AM

他是警察在寫筆錄吧,聽到甚麼就寫甚麼,這樣判決書還真好寫!

還是他當作水果日報副刊專欄在寫XD
作者: smithers    時間: 2012-9-18 12:14 PM

這位法官退休後
可以考慮往影劇發展
當編劇工作
相信會很有賣點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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