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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
[太誇張!判決書猶如黃色小說 性愛過程全披露被轟鹹濕][NOWnews][2012-09-06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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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darksause
時間:
2012-9-6 11:36 AM
標題:
[太誇張!判決書猶如黃色小說 性愛過程全披露被轟鹹濕][NOWnews][2012-09-06]
NOWnews – 2012年9月6日 上午7:52
社會中心/屏東報導
「女子全身滾燙…XX非常濕潤…」這不是情色小說的情節,而是法院判決書的內容!日前屏東地院審理一起美容師遭醫師性侵的案件,法官在寫判決書內容時,將內容描述猶如情色小說一般,不但將性侵寫成像是「兩情相悅」的性愛過程,甚至還用多達1500字鉅細靡遺的寫在判決書內,引發法界的高度關注。
這起判決書內容鹹濕到猶如黃色小說的誇張案例,發生在屏東地院。日前一名某知名美容中心的鄭姓醫師兼院長,被指控涉嫌性侵一名女美容師,美容師提告求償。屏東地院一審判決美容師敗訴,被害人不服再提上訴,高雄高分院審理後卻案情大逆轉,認為鄭男辯稱是「合意性交」不予採信,改判鄭男需賠償美容師60萬撫慰金。
案情出現如此大逆轉,是因為屏東地院一審的判決書內容,寫得太過鹹濕、煽情,猶如情色小說一般的情節,完全不像是性侵的結果。其中判決書內容寫到,鄭男替被害人按摩臀部、相互撫摸私處、XX非常濕潤等;甚至還寫到2人因穿內褲「辦事」覺得不舒服,乾脆脫掉來做、親吻乳頭,她就顫抖一下,接著內褲就濕了等內容,判決書將性愛過程寫得十分鉅細靡遺,法官而認定兩人是「合意性交」,判決鄭男勝訴。
面對判決書詳細描繪性愛過程,撰寫這起判決書內容的蔡姓法官表示,並非他憑空想像,而是根據雙方描述撰寫而不會失真。原本屏東地院一審判決女美容師敗訴,她不服再提上訴;高雄高分院審理後,認為鄭男涉嫌強制性交,而非一審認定的「合意性交」,因此改判3年6個月徒刑,最高法院去年駁回上訴定讞,目前鄭男也已入監服刑。
寫那本判決書的法官,退休後去當情色小說家好像也有賺頭
不過會寫那麼清楚,感覺虛假成份很多吧...還是那法官的「經驗」也很豐富?
作者:
yoyo0273
時間:
2012-9-6 11:57 AM
退休生活改寫情色小說好了肯定會比法官好賺呀......國家養到死還可以額外賺一筆意外之財
作者:
so7736421
時間:
2012-9-6 01:01 PM
為什麼這些新聞記者不把法官的名字寫出來呢
作者:
特梅特
時間:
2012-9-6 01:09 P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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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fuchi0084
時間:
2012-9-6 01:26 PM
即使是依照雙方描述而不會失真..
但判決書寫得這樣鉅細靡遺..
對被害者不會造成二度傷害嗎?
作者:
janginfu
時間:
2012-9-6 01:45 PM
會不會是王聖人的入門弟子啊,這麼勇啊!!鉅細靡遺的,描述性愛過程,
作者:
carance
時間:
2012-9-6 01:58 PM
這法官有在練習寫小說喔!
退休後又多一項收入了~
作者:
rom2005
時間:
2012-9-6 02:02 PM
這位大人在審案時,該不會忘記關電腦,而且還正放著文藝愛情片,趕緊回到現實吧!!
雖然沒有看到全文,但是樓主的描述,已經有相當的暗示了!!!
作者:
feeling946
時間:
2012-9-6 02:03 P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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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ohya999
時間:
2012-9-6 02:18 PM
這種東西應該可以帶過吧!這樣子寫實在太不厚道
作者:
一安藤正樹一
時間:
2012-9-6 02:40 PM
............寫得太生動的關係吧~~因為判決書不寫詳細也會被人罵TT
作者:
luckykam128
時間:
2012-9-6 04:07 P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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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s7954242
時間:
2012-9-6 05:43 PM
可能他平常有在兼差 寫小說..
所以不知不覺就犯了另一個職業病吧= =
作者:
easachang
時間:
2012-9-6 05:51 PM
情色法官這稱謂很符合吧
是否有兼職當小說家還是習慣看情色小說
寫的真是詳細耶
作者:
casper97
時間:
2012-9-6 06:05 PM
這法官搞不好副業就是專門寫情色小說的,
才會有如此高深的功力。
作者:
jeff78
時間:
2012-9-6 06:44 PM
這應該是為退休生活做準備啦
在日本情色小說也是一門工作呀
作者:
610053
時間:
2012-9-6 06:44 PM
一樣都是色狼而惺惺相惜,所以那位法官才不判決有罪吧,真可笑
作者:
CMYK7913825
時間:
2012-9-6 06:51 PM
或許法官這職業只是兼職而已.
其實本身真的是一位小說家.
而且過程寫得清楚總比寫得沒有重點來的好吧.
作者:
kpront
時間:
2012-9-6 06:58 PM
我看八成收了紅包,亂寫一通,應該請他去罰寫那本判決書,抄個一千遍,看他還會不會這麼恐龍。
作者:
right
時間:
2012-9-6 07:49 PM
寫成這樣好像太over了,法官本身可能會構成性騷擾的罪名喔...
作者:
ysl631
時間:
2012-9-6 08:16 PM
easachang 發表於 2012-9-6 05:51 PM
情色法官這稱謂很符合吧
是否有兼職當小說家還是習慣看情色小說
寫的真是詳細耶 ...
可能在培養第二專長 或真的潛意識想的都是這些 剛好這案套的上
作者:
白蓮梵天
時間:
2012-9-6 08:38 PM
網路上正好缺這種高手中的高手
可以退休後來造福廣大的網民喔
作者:
藤田五郎
時間:
2012-9-6 08:38 PM
那個法官在出版社兼差嗎?
怎麼把正當工作跟副業搞混在一起
作者:
rabe
時間:
2012-9-6 08:51 PM
他不是說照他們的敘述寫的?
可能加上他自己本身有在看小說
才會寫成這樣吧...他算是找到另類的專長了xd
作者:
Hcipc2
時間:
2012-9-7 12:58 AM
真是太離譜了,那位寫色情判決書的法官,可以改行去做寫色情小說的作者了.只是記得以後書中的男女主角要改名.
作者:
阿克克
時間:
2012-9-7 01:44 AM
這篇新聞讓我想到了周星馳的威龍闖天關阿
筆是一支支不是一條條
XX到天亮
作者:
CASHCANDY
時間:
2012-9-7 01:59 AM
可能他也常在EZ發一些強姦文學
多找找也許就會有他的文章
作者:
len1911
時間:
2012-9-7 02:27 AM
這些天龍法官都這樣辦事,難怪警員可以不經當事人家屬同意變更車禍現場圖,工作職責說說就算,騙騙良善的老百姓,私底下忘記自己的使命與良心,這些是跟總統學嗎?
作者:
hyqoo
時間:
2012-9-7 02:48 A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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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seli0279
時間:
2012-9-7 04:50 AM
法官生活太無趣
練習一下作文
退休後不會太無聊
作者:
f29661823
時間:
2012-9-7 08:07 AM
現在台灣的法官 都是職業的色情小說寫手嗎=.=?
不然怎麼寫得如此精彩阿.................=.=?
作者:
dependhung
時間:
2012-9-7 08:46 AM
這位也是稀有品種
看不出來寫情色小說還不錯
感謝板大分享!
作者:
tarcotarco
時間:
2012-9-7 09:07 AM
台灣人真悲哀...有個無能的政府, 又有品質良莠不齊的法官....
作者:
ken1210
時間:
2012-9-7 09:12 AM
現在多練習練習,退休後可以在家寫性愛小說,也是一個不錯的安排。但請這位法官不要來案子來練習,這要是會傷人害己的,小心現世報啊。
作者:
4457ab
時間:
2012-9-7 09:23 AM
他可以用情色法官作家的身分出道
專門以性犯罪審理為題材,應該有不錯的可看性
作者:
51168
時間:
2012-9-7 03:37 PM
整麼現在的法官有那麼多恐龍的爸爸???
還....顫抖一下,接著內褲就濕了.......
真是腦殘無藥醫......
作者:
jackmanx2
時間:
2012-9-8 05:45 PM
沒想到恐龍還有淫賤的,看來平常也是穿著女性內衣褲上班的吧,搞不好公事包裡頭全都是保險套跟自慰棒
作者:
osmile
時間:
2012-9-8 07:34 PM
判決書咩
巨細靡遺是重點
不過 搞不好會被當成成人小說
那就搞笑了
作者:
david834520
時間:
2012-9-8 10:07 PM
老實說我覺得這法官很有才XD
作者:
robin0803
時間:
2012-9-9 07:09 AM
那位法官可以去寫色情小說了 以後退休不怕沒工作啦 真的很誇張耶 寫的那麼入骨是要給誰看阿
還是寫給自己爽的
作者:
kutochen
時間:
2012-9-9 07:22 AM
這位法官大人小說看太多了吧, 還是說想發展第二專長?
作者:
kiraice
時間:
2012-9-9 07:38 AM
本帖最後由 kiraice 於 2012-9-9 07:51 AM 編輯
真有這種事情?
我一定要找來看看
太有意思了這個
話說判決書內能這樣寫難道是法院認證的 "真相"
====
找到了,可是紀錄上寫的是 "被告本人於100 年2 月22日到庭陳稱"
那是被告人的證詞吧
感覺有點被新聞誤導了
"面對判決書詳細描繪性愛過程,撰寫這起判決書內容的蔡姓法官表示,並非他憑空想像,而是根據雙方描述撰寫而不會失真。"
(為啥又放在後面不是一眼就能看到xD
作者:
m251314
時間:
2012-9-9 10:49 AM
是不是平常小說看多了,還是參考哪篇故事,可以推薦一下喔!
作者:
496531756
時間:
2012-9-9 12:54 PM
這些形容詞不適合出現在判決書吧
寫出這些文字的人平常應該看很多這類的書吧
作者:
sam000032
時間:
2012-9-9 01:12 PM
提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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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Royalty
時間:
2012-9-11 05:22 PM
只准州官寫A書 不準老師拍照
作者:
jacky141709
時間:
2012-9-13 01:34 A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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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qqq770926
時間:
2012-9-18 10:17 AM
寫判決書的的那位因該非常喜歡看小說吧!
太誇張了~因為她的描述差點就讓惡狼逃過一劫= =
作者:
giveusongyy
時間:
2012-9-18 11:14 AM
他是警察在寫筆錄吧,聽到甚麼就寫甚麼,這樣判決書還真好寫!
還是他當作水果日報副刊專欄在寫XD
作者:
smithers
時間:
2012-9-18 12:14 PM
這位法官退休後
可以考慮往影劇發展
當編劇工作
相信會很有賣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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